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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能够回答您有关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怎么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的问题。我将根据我的知识库和研究成果回答您的问题。
你说的应该时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证,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号),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证。现在的登记程序一般是先从中国化学品安全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栏目注册,填报相关企业基本信息,省、国家级登记单位审查通过后,打印《危险化学品登记表》,通过县、市安监局提报以下材料:《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一份。之后一般天左右就能拿到证了。
如果是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那要等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年月1日施行后看安监局出台的具体配套政策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材料: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等,然后前往当地安监部门提交申请。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包括: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颁发某些特定类型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则负责审批和颁发除特定类型企业外其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和颁发。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应的文件和材料,并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括以下类型:
1、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存储设施) 如果是批发和零售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就办理此类别。
2、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存储设施) 如果是纯粹做贸易,把危化品直接从上游企业卖给客户,不运输也不储存,那就办理此类别。
3、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4、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备案。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企业需向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提交生产或使用环境管理的申请材料。
县级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将材料转交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
市级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生产使用登记证。重点管理化学品还需组织现场核查。
企业还需通过登记系统提交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后填写登记内容并提交纸质材料,由登记办公室和登记中心分别审查,通过后颁发登记证。
办理过程中,企业需注意地区和政策差异,详细阅读政策法规,并可能需要咨询专业机构以获取最新流程和材料要求。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及其电子版。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合法性。
危险性鉴别、分类评估报告,对于不明或新化学品。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其电子版,说明安全使用和警示信息。
可能需要应急服务委托书,提供紧急咨询保障。
务必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避免因错误或遗漏导致申请受阻或法律问题。总的来说,危化品登记涉及的材料涵盖产品信息、风险评估、安全指导和应急响应等多个方面,准确和全面的准备至关重要。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怎么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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