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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证件制作联系电话,办理证件的联系方式
时间:2025-08-26 22:59:23 点击次数:3143


深圳身份证到期换证如何办理 收件人联系电话

深圳身份证到期换证办理流程及收件人联系电话填写说明如下

一、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身份证到期换证的申请。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在申请时,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表中包含领证方式的选择。

选择领证方式

若选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仅适用于深圳市内),需在登记表中的领证方式一栏选择“邮寄”。

填写邮寄信息

选择邮寄方式后,需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以及收件人联系电话。这些信息将用于身份证制作完成后,由邮政速递人员联系收件人并送达证件。

二、收件人联系电话填写说明

重要性:收件人联系电话是邮政速递人员联系收件人的关键信息,务必确保填写准确、有效。格式要求:联系电话一般填写手机号码,格式为11位数字,确保可以正常接收短信和电话。注意事项:在填写时,请仔细核对电话号码,避免因号码错误导致无法及时收到身份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身份证到期换证时,若已领取居民身份证并希望登记指纹信息,可通过此次换领实现。尚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可继续使用,是否换领登记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按个人意愿决定。

综上所述,深圳身份证到期换证的办理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选择领证方式并填写邮寄信息(包括收件人联系电话)。请确保填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以便及时接收新身份证。

在哪里办理护照?我在上海。

上海港澳通行(护照)办理地址一览

1.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浦东民生路150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17:00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咨询电话:021-28951900

监督电话:021-68547109

2.长宁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古北路788号

联系电话:021-62906290

3. 浦东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丁香路655号

联系电话:021-28945077

4. 卢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中山南一路599号

联系电话:021-53125110-35193

5. 黄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延安东路147号

联系电话:021-63280123-33562

6. 普陀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电话:021-22049525

7. 静安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 胶州路415号

联系电话:021-62588800-38366/38368

8. 徐汇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天钥桥路901号

联系电话:021-64868911-37225/37226

9. 虹口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闵行路260号

联系电话:021-63242200-32326

10 . 闸北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天目中路578号

联系电话:021-63172110-41033

11. 杨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 平凉路2049号

联系电话:021-65431000-31274

12. 闵行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莘建东路201号

联系电话:021-34120844

13. 宝山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盘古路588号

联系电话:021-56608111-30520/30298

14. 嘉定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嘉戬公路118号

联系电话:021-69989125

15. ?松江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松江中山东路290号

联系电话:021-57825713

16. 金山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石化街道卫零路809号

联系电话:021-67240800-65038

17. 青浦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青浦镇外青松公路6189号

联系电话:021-69714193

18. 奉贤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奉浦大道111号

联系电话:021-67100499

19. 南汇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联系电话:021-68002869

20. 崇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城桥镇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021-59611039-6071

注意: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在同一个地方办理。需在户口所在区域办理,或到上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前往办理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

办理条件

1、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本市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2、下列非本市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1)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的子女。

(2)在沪就业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算,须已经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未缴、补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符合(2)、(3)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7)在本市暂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申请赴台同类签注。上述人员(除第一项中系本市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外)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7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监护人代办,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提交申请人符合出入境证件制作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2张。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且对申请人具有监护权的所有监护人均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的委托书及监护证明,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须当场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民警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可在手指伤病痊愈后重新申请换发护照(费用自理)、补采集指纹。

4、华侨、军人须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理地点

本市居民及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居民可选择就近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接待窗口办理。

上海市护照办理点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二)办理期限本市居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省市居民: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本。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

皇姑区身份证办理大厅联系电话

法律分析:皇姑区身份证办理大厅联系电话:皇姑分局:024-86402205;皇姑分局三台子派出所:024-86594955;皇姑分局塔湾派出所:024-86873344;皇姑分局新乐派出所:024-86808152;皇姑分局辽河派出所:024-86227493;皇姑分局三洞桥派出所:024-86433393等。

皇姑分局舍利塔派出所:86720256;

皇姑分局明廉派出所:86720406;

皇姑分局陵东派出所:86897944;

皇姑分局:024-86402205;

皇姑分局华山派出所:86412191;

皇姑分局三台子派出所:024-86594955;

皇姑分局三洞桥派出所:024-86433393;

皇姑分局塔湾派出所:024-86873344;

皇姑分局新乐派出所:024-86808152;

皇姑分局辽河派出所:024-86227493;

皇姑分局北塔派出所:86613968;

皇姑分局黄河派出所:86262709;

皇姑分局北部经济区派出所:89248828

皇姑分局寿泉派出所:8640402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成都港澳通行证自助服务的联系电话

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位于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临近天府广场和四川省科技馆,提供各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服务,包括成都市常住户籍居民、外地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及台湾居民。居民可选择前往接待中心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服务。咨询电话为028-86407769,监督投诉电话分别为028-86407063(工作时间)和028-86407364(非工作时间),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至17:00。

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也提供了全面的出入境证件服务,受理成都户籍居民、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持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的申请,包括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和五年期台胞证。居民可根据所在区域选择就近的接待大厅,如高新区的天府一街1008号,咨询电话为86374457,监督电话为85157895。天府新区的接待大厅位于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咨询电话86409519,监督电话8640959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至17:00。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分别设有详细地址和咨询电话,办公时间均为周一至周六9:00至17:00。

这些接待大厅不仅提供各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服务,还设有监督投诉电话,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所有接待大厅都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办公,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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